一、考核单位名称:
二、被考核单位名称:
三、考核内容
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,浦江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的机构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业务建设、队伍建设、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。
四、考核方法
1.浦江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对照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自查,收集、整理考核材料,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财政部门。
2.县财政局组织人员组成考核小组,采用随机方式抽取部分采购项目作为检查对象,并抽查上述部分项目的档案资料。
3.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、检查核对相关项目档案资料,对照《量化考核表》进行现场考核评分。
4.考核小组向被抽查项目所涉及的各相关当事人发送并收集《考核评价表》,广泛征求抽查项目各相关当事人的评价意见。
五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
1、工作成效:根据考核小组现场考核情况来看,浦江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较好的执行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,保证了各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高效开展,注重硬件设施,整体情况较好。
2、存在问题:①.科研成果、调研报告、省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缺乏,宣传力度应进一步提高。②.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占所有在编工作人员比例应进一步提高。③.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的评审分值设置量化细化不够。
六、考核结果
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74分,被考核单位同级财政部门评价9.7分,采购人、供应商、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9.7分,考核总得分93.4分。考核结果为优秀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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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30日